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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厅制定下发《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(试行)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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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优化镇村建设用地布局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建设美丽乡村,推进农村建设用地“减量化”,促进节约集约用地,根据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》(苏发[2014]6号)、《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国土资发[2014]119号)和《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》(国土资函[2014]54号)等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省厅11月5日下发了《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(试行)》。为科学制定本办法,省厅规划处开展了实地调研活动,组织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协同开展相关工作,并广泛征求了省厅各相关处室及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意见。本办法将于2014年12月4日起执行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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